南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新建文化广场及配套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南府文〔2020〕2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同意寻乌县南桥示范镇文化广场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文化广场17234平方米,停车位140个,及文化长廊、舞台、儿童活动区、景观亭、公厕、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两年。自批复文件下达起始。
请接文后,按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项目代码:2020-360734-88-01-023072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