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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字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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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府办字〔2023〕7号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寻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寻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312日  

寻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水平,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2021《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在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基础上,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立足实际、注重过程”原则,做实做细各项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城乡公共秩序和生活环境,健全完善卫生县创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创建国家卫生县打下坚实基础,力争2024年度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并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县氛围

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创卫办牵头,充分发挥好宣传群众、引领群众、浓厚氛围的主阵地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对不支持、不配合创卫的人和事要进行曝光。同时利用“创卫进行时”专栏、文明卫生评比、爱国卫生月、全民卫生日及健康教育宣传等好方式、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创卫办、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要设置创国卫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牌,各单位、村(居)也要设立创卫、健康教育宣传栏。〔牵头单位:县城投集团公司、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办好健康科普大讲堂,让健康教育知识深入人心。各级爱国卫生组织在卫生县创建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抓好单位、乡(镇)、村(居)卫生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发动群众突出抓好市民卫生素质提升,加强公民健康素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大力培育和践行健康生活观,依托各类阵地,运用多种手段,采取灵活形式,贯穿到创建工作各个环节、融入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创建国家卫生县基础

加快推进城区道路、排水排污、环卫设施、绿化照明等项目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农贸市场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城中村棚改及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成城区内剩余老旧小区的排水、排污、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完善果壳箱、垃圾运输车、公厕、垃圾收集站、中转站、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提高清扫率和保洁率。统筹建设健康社区,实施健康小屋、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设施项目,方便社区居民参加健康活动,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建设完成。利用棚改、闲置空地新建停车场大力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一些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进行“白改黑”,提升县城品味。〔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交管大队、县卫健委〕

(三)强化监管整治,突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实效

1.加强重点区域卫生管理。继续推进县城周边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健全卫生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和志愿者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保洁和巡查力度,清除日常保洁盲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网格化责任单位〕

2.注重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根据《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针对城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强化联勤联动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商业街区、河道沟渠、农贸市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清扫保洁力度,推进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做到清扫到位、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3.加大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加强城区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管理,清除市场及周边的非法马路市场、摊点,杜绝门店占道经营和非法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加大农贸市场的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各类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经营业主的卫生意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毒消杀工作,同时加大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的管理。〔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公司,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4.落实居民小区卫生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加强对有物业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加强对无物业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清除居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卫生死角对居民小区内的庭院花池、座椅、路灯等公用设施进行维护,对楼道、单元门及外墙的乱贴乱画、“牛皮癣”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整治乱堆乱放、占用楼道(含消防通道)和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市社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各社区委员会〕

5.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寻乌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大对企业排污、噪声扰民、饮用水源和空气质量等方面的监测治理,确保城区大气总悬浮颗粒年日平均值、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城区烟尘控制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环境指标达到创建标准。〔牵头单位:寻乌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润泉供水公司、县城管局〕

6.强化建筑工地专项治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实现无带泥上路无扬尘污染、无噪音扰民。加强各类工地管理,按照规范标准对各类工地进行围挡设置,张贴创卫公益广告。代建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加强管理,清除垃圾杂物,避免黄土裸露,防止种菜扬尘等现象,加强工地围挡破损脱落、围挡空白,围挡底部漏空、未张贴公益广告宣传等治理,建筑围挡高度不能低于国家要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7.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及乱穿马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越线停靠等各类交通陋习,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等主题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对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问题。〔牵头单位:县交管大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创文办〕

8.开展“杂乱管线”专项整治。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清理废弃线缆、线杆,整治管线乱拉乱架行为,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20235月底前城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国、省道线缆线杆规范整齐。〔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国网赣州市寻乌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寻乌分公司、电信公司寻乌分公司、联通公司寻乌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加强行业整治全面保证群众舌尖安全

建立健全以餐饮行业为主的“七小”行业监管机制,强化专业队伍人员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储存、加工、销售卫生和消毒制度,推进餐饮业“名厨亮灶”,搞好后厨室内外卫生,加强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完善“三防”设施,打造一批示范门店,带动“七小”行业整体提升。

1加大食品行业整治力度。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城区食品企业的食品采购、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坚决取缔各类违规企业督促食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坚持每年健康体检。着重加强对小餐饮、小食品店、小作坊等行业规范化管理。

2.加大餐厨卫生管理力度。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餐厨废水、餐厨废弃物、油烟排放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并实行餐饮业、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督快速反应能力。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力度。由县卫健委牵头,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旅馆的卫生监管,督促从业人员做好房间通风换气、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三小行业做到亮证经营、制度上墙、设施达标、操作规范。由县文广新旅局牵头,加强对小歌舞厅、网吧的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遏制传染病传播发生

由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对第三方消杀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坚持日常防治和集中防治、专业防治和常规防治相结合,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防治工作,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县疾控中心负责开展蚊、蝇、鼠、蟑等重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掌握辖区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规律和密度水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各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四害”密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文峰乡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申报阶段(2022129-1215日)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措施,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17号)的任务要求,认真对照2021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创卫各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卫标准,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市爱卫会正式提创建申请,经市爱卫会审核同意后报省爱卫会。

(二)市级评估阶段。20221216-2023228日)

市爱卫会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本周期评估合格者,市爱卫会将于20233月前以推荐报告形式(包括专家考核鉴定意见等)向省爱卫办推荐,同时提交审核过的申请县申报资料。

(三)省级调研指导阶段(202331-2023415日)

省爱卫办根据市爱卫办申报情况,分期分批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县进行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县创卫办、各单位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

(四)省级线上资料评估阶段(2023416-2023531日)

县创卫办、各单位做好迎接省爱卫办线上资料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严查细究,按时、按质提交相关资料,确保以最好成绩通过专家组线上资料评估。省爱卫会将适时组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申报县提供的申报材料、数据和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进行线上资料评估。省爱卫办于20235月底前将线上资料评估意见反馈市爱卫会。  

(五)省级现场评估阶段(202351-20231231日)

1通过爱卫办线上资料评估后,省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估。省爱卫办组织由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文件资料、现场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县创建工作情况。省爱卫办于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15天内向各申报县反馈意见。各申报县在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爱卫会,市爱卫会验收通过后反馈至省爱卫办,省爱卫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2.各单位根据省专家组反馈意见,对照创建标准,及时整改,进一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改到位,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接受省爱卫办的抽查。

(六)社会公示(202411-2024430日)

通过线上资料评估和现场评估的县,由省爱卫办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通告后,省爱卫办于20244月底前报全国爱卫办。对公示有异议的县,由省爱卫办组织或委托市爱卫会调查核实。

)国家评审命名阶段(202451-20241231

全国爱卫办对通过省级评估的县,按照比例进行抽查,抽查不达标的县将不予命名,对符合标准的县,分别予以“国家卫生县”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县创卫办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职能单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在创卫办集中办公,创卫办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协调调度。各单位(部门)要相应成立本单位(部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二)强化责任落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网格化”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创卫”职责,认真对照考核标准,查缺补漏,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抓“创卫”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责任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单位和社区管理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责任区内有关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进一步完善“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晰社区、职能部门、“网格化”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进一步规范吹哨流程,完善问题销号制度,让社区敢于吹哨、懂得吹哨、吹哨后有成效。

)强力督导,严格考核。县创卫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进行定期不定期现场督导检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媒体曝光的频率、问题整改的跟踪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和问责力度,强化媒体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国家卫生县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