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现将《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寻财发[2024]12号附件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
寻乌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寻乌县财政局办公室 |
2024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