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巩办字〔2024〕2 号
关于印发《寻乌县2024年度扶持脱贫户(含三类人群)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寻乌县2024年度扶持脱贫户(含三类人群)产业发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寻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
寻乌县2024年度扶持脱贫户(含三类人群)
产业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脱贫户(含三类人群,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展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脱贫户(含三类人群)收入水平和脱贫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现就扶持脱贫户(含三类人群)产业发展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带动增收实效,优化调整产业帮扶政策,通过扶持,到2025年底,实现所有具备产业发展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含三类人群)发展产业,培育打造一批脱贫人口参与度高、能带动脱贫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建成适合当地发展实际的产业体系。
二、扶持条件
(一)扶持对象
全县发展规定产业的脱贫户(含三类人群)。
(二)扶持范围和标准
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扶持限定在以下所列种植品种,严禁在水田、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所有在水田、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的一律不奖补。
1.大豆、玉米、红薯、花生
(1)扶持条件:新种植1亩以上
(2)奖补标准:按300元/亩标准奖补
2.鹰嘴桃、百香果、猕猴桃、蜜雪梨、葡萄
(1)扶持条件:新种植1亩以上
(2)奖补标准:按500元/亩一次性奖补
3.茶叶
(1)扶持条件:新种植1亩以上
(2)奖补标准:按500元/亩一次性奖补
4.蔬菜
(1)扶持条件:新种植1亩以上
(2)奖补标准:对露天种植的按600元/亩标准一次性奖补,大棚种植的按1000元/亩标准一次性奖补。
5.养殖
(1)扶持条件:新养殖牛、羊1头以上。
(2)奖补标准:按养殖牛800元/头、养殖羊300元/头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6.油茶
油茶种植的奖补政策按照《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2023-2025年油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发〔2023〕6号)相关政策执行,由县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验收。
7.粮食作物
粮食水稻类的奖补政策按2024年下发的粮食奖补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
8.柑橘
(1)柑橘类的种植奖补政策按照《关于印发寻乌县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号)规定执行。
(2)柑橘类的水肥一体化设施建奖补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寻乌县柑橘水肥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寻果组字〔2023〕5号)规定执行。
(3)柑橘类搭建和更换防虫网的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奖补:一是全新搭建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防虫网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按75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二是对单独更换防虫网的,经验收合格后按15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
以上奖补如省、市、县有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本类型奖补原则上三年内不得重复享受,具体由果业发展服务中心验收和执行。柑橘类奖补金额不受0.6万元奖补限额限定,但其中柑橘类搭建和更换防虫网的单项奖补每户不得超过0.7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全县除三标乡的脱贫户(含三类人群):一年内累计享受产业奖补金额限定在0.6万元以内(含0.6万元)。
2.三标乡:奖补标准在原有奖补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一年累计享受限定在0.9万元以内(含0.9万元),除以上所列品种外,对这些区域有另外奖补政策规定的,不受此标准限制。
3.易地搬迁户:产业奖补有另行文件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补,不得重复享受。
三、奖补程序
1.农户申报。脱贫户(含“三类人群”)发展相关产业后向所在村填写申请表(附件1)。
2.组织验收。分上半年、下半年统一组织验收。由各驻村工作队(工作组)、村两委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现场踏看、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验收,填写验收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3),验收结果在项目实施村公示5天以上。
3.验收审核。各村公示完成后填写验收汇总表(附件2、3),上报所在乡(镇)审核,填写汇总表(附件2、3、4),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xwfpb@163.com。
4.资金拨付。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申报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号。
四、保障措施
1.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县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媒介,加大扶持产业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挖掘和推广发展现代农业的典型经验,为加快推进产业帮扶、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严格奖补程序。为使产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各驻村工作队(工作组)和村两委应严格奖补程序执行,并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人员严格按规定处理。
3.强化督查考核。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脱贫户(含“三类人群”)参与产业发展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及时更新产业帮扶信息,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产业帮扶的透明度。将产业帮扶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成效考核重要内容。
脱贫户(含“三类人群”)扶持政策自本方案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贫困户(含“三类人群”)农业产业扶贫奖补政策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