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文件质量和执行效力,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后评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民互动-征集调查”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1142734303@qqq.com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圆盘边,邮编34220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电话:0797-2847779
五、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圆盘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
2.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的通告》实施情况说明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
(编辑:冯炜 初审:黄伟伟 复审:李志林 终审:赖平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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