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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寻乌县大力促进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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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十九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客家韵、红土风、东江源、橘乡情”四大品牌,全域塑造“寻乌不寻常风光无限好”文旅形象标。

二、出台目的

通过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完善旅游六要素,着力把寻乌建设成为以“调查研究”为主题的全国知名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和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实现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且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

三、适用范围

寻乌县。

四、有效期限

政策文件有效期限五年。

五、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含了项目建设政策等六大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是明确扶持政策。明确了项目主体建设用地、旅游用地、公共设施建设及灵活的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方式和实惠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如从旅游项目建设、运营等实际出发,提出了全面保障用地指标,对1亿元以上及3亿元以上的用地指标争取程序及目标进行了准确表述。对乡村旅游用地、乡村旅游公共设施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民宿等旅游业态项目用地均明确了土地出让方式、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出让起始价的20&)等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明确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如财税扶持,对完成3亿元以上项目贷款,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利率进行补贴;对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对品牌创建奖励进行了明确,分别制定了新评定的国家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省级乡村旅游点及旅游饭店获评的奖励政策。并对符合寻乌旅游业发展的人才引进及民宿产业发展明确了资金奖励标准。

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政策申报程序。重点对申报对象、申报时限、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明确,让企业能够精准快捷的收集资料,申报政策扶持奖励。明确了可以申报扶持政策的4种对象,旅游项目扶持政策、旅游市场拓展奖励申报、旅游品牌创建奖励等政策的申报时间,详细列明了企业申报奖励需要提交的各种资料,并明确了不符合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项目等不能享受政策的4种情形。

六、惠企政策

《若干政策》对新引进的文旅、红色培训、研学等项目,在项目用地、策划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招商政策进行明确。如鼓励投资方编制项目策划、规划,通过县里审查后,县财政按规划编制费的50%给予补助,并对补助标准进行了规范。在贷款贴息方面明确按照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据实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入驻企业全部兑现落实,政策职能部门要靠前落实,企业服务单位要做好辅导并帮办代办。

八、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单位: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36350;

政策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文化馆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