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寻乌县人民政府安排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以及所涉乡(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5日到2024年3月14日期间召集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寻乌县桂竹帽镇上坪村、华星村,三标乡大小湖岽村2个乡镇3个村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寻乌县桂竹帽镇上坪村、华星村,三标乡大小湖岽村2个乡镇3个村所涉及的村小组。
四至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寻乌县桂竹帽镇上坪村、华星村,三标乡大小湖岽村2个乡镇3个村所涉及的村小组。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项目拟征地面积约3751.52亩,具体各村组涉及拟征地面积详见附件2;
(二)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情况,详见附件3;
(三)青苗、林木等情况详见附件4。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当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逾期未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上述调查的结果。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1.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2.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3.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4.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青苗、果树、林木等)
联系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寻乌县国土大楼3楼
联系人员:汪扬帆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桂竹帽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编辑:赵志鹏 初审:黄伟伟 复审:李志林 终审:赖平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