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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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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寻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寻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xunwu.gov.cn)政务公开专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长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新桥西路61号,联系电话:0797-284211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加强政民互动,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准确一致、重点突出、及时有效、获取便捷。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465条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当年答复1件,结转2024年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按照“先审后发”的程序流程、“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工作原则,2023年,我镇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全面调整我镇在县政府网站上的栏目设置,并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便民利民。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规定,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禁擅自发布不经审批的任何信息。主动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形成社会评议,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培训,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年终考核,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公开目录系统进行全面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量。2023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长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宣传范围比较局限等问题。2023长宁镇主动公开数量相对较少、时间跨度相对较大、公开频率相对较低。2023长宁镇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丰富内容,增强保密意识和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广泛运用村公示栏、广播、LED显示屏、网络、微信等载体,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我镇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2023年度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长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