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赣州览涛置地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澄江镇农贸综合市场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澄江镇农贸综合市场(以下简称 “本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
澄江镇农贸综合市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澄江镇农贸综合市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自2023年12月14日起予以公示。如对公开材料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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