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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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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府办2022115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寻乌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寻乌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1019

寻乌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借力“江西绿色生态”品牌效应,推动寻乌有机富硒产业、稀土新材料业相关重点企业和产品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量领先”的属性聚拢,积极探索创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的“寻乌样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大市场、高质量、优标准、强品牌”的发展思路,依托寻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优势,通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提高市场竞争力,助力我县产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优质优价打造寻乌绿色产业的“寻乌不寻常”

二、总体目标

以有机富硒产业、稀土新材料等为重点,建设“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制定、转化2-5项关键“江西绿色生态”产品标准,推动5个以上产品通过“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相关产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有机富硒产业寻乌品牌立足有机富硒的资源优势,重点围绕优质富硒柑橘、水稻、蔬菜百香果、生态休闲农业特色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制定发布2项以上“江西绿色生态”农产品团体标准,完成5家以上企业认证,相关产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各乡人民政府〕

(二)促进稀土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稀土新材料产业,推动企业生产绿色低碳工业产品,争取制定发布1项“江西绿色生态”团体标准,争取完成1家企业认证,促进稀土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争取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媒体充分展示寻乌绿色产业的“寻乌不寻常”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寻乌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210月—11月)。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创建的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二)资格申报阶段(202212月)。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编制各项申报材料,不断提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

(三)集中创建阶段(20231月—10月)。深入推进实施“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持续提高“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企业管理水平和标准化水平,增加“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企业、认证产品数量。

(四)审核验收阶段。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做好“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项目验收及现场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由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试点县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江西绿色生态”标准执行和证书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二)加强政策支持。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和执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对本县提交并最终颁布的“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