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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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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顺利实施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寻乌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局拟定了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并报请了寻乌县人民政府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征收范围罗坝、朱屋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构)筑物、附着物,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文峰乡人民政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各类经营许可证照、建设项目用地及施工许可、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抵押、转让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3.近期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进行入户调查等工作,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予以配合。

联系单位: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潘志浩

     址:寻乌县行政中心1楼

联系电话:0797-2843471

    特此公告

    附件: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罗坝、朱屋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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