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反馈

关于《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意见征集】

访问量:

县教科体局在调研基础上,于线下多次召开修订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座谈论证会,然后形成了《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线下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3个单位共提出4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单位反馈无意见,其余110个单位部门未反馈修改意见。县教科体局于3月24日在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渠道,向全县公众征求了意见建议,截至4月24日,共收到公众意见建议10条(其中采纳2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6条)。现将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征集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来源

采纳情况

说明

1

维持书香华府小区为城北新区小学学区范围,不做调整

祥腾置业有限公司;书香华府小区业主;问政赣州平台

拟采纳

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待城东小学建成后再考虑调整城北新区小学学区。

2

建议学生入学资料收集表中删除家长职务信息

群众

拟采纳

家长职务为非必须信息,不再采集。

3

户口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但属同一学区,这一情况若列为第二类顺序的话不合理。建议延续历史事实,以户口为主,房产为辅进行分类。

群众

部分采纳

户籍地址与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但属同一学区,视作房户一致列为第一类顺序。

4

建议与爷爷或奶奶同一户口,爷爷奶奶的合法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建议适龄幼儿儿童少年的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群众

部分采纳

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同一户口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

5

第五条第7点人才子女就读,建议由“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修改为“不受学区划分限制,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第8点相关教师子女就读修改为“可在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或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

曹先生

未采纳

就近入学原则以住房和户籍为主要依据;打破学区划分,会造成热门学校(幼儿园)的学位进一步紧张。上级和县级出台的人才政策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6

建议将“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推迟到“公告日前”

幼儿家长

小学生家长

未采纳

本规定是参照我市绝大多数县市区的普遍做法;随时迁户口随时安排入学会造成招生秩序的混乱。

7

建议将书香华府小区划入国际公馆小区幼儿园学区范围

群众

未采纳

国际公馆小区幼儿园学位需优先满足本小区幼儿入园,若有空余学位,附近小区适龄幼儿可通过摇号入学。

8

建议将“进老二中路(农业银行旁)→岳东路→老二中门口一线以北”区域划分到县幼儿园

乡村振兴局

未采纳

综合考虑县幼儿园与城东幼儿园学位情况,不宜将此区域划到县幼儿园。

9

易地扶贫搬迁户入学名单由学习、强国社区和河岭村委会摸排统计,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报县教科体局。城南小学学区注明含河岭安置区,城北新区小学学区注明含易地扶贫搬迁三期安置区。

乡村振兴局

部分采纳

报送程序采纳乡村振兴局的建议。城北新区小学原学区范围已包含易地扶贫搬迁三期。根据就近原则,河岭安置区适龄儿童到河岭小学就读。

10

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已更名为“县扩大开放领导小组”;第14页(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与第19页表格(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述不一致,需领导小组还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请确认。

县商务局

拟采纳

“县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11

建议增加“父母一方所在单位附近学校就读”

县卫健委

未采纳

遵循“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原则,以住房和户籍为主要依据。

12

江东庙路、桔园新村等地划为城东幼儿园学区范围不合理,比到县中山园远了2/3路程;忠字塔这边的东门路建议划到石田心园

群众

江东庙路附近居民

未采纳

综合考虑县幼儿园、城东幼儿园、长宁中心幼儿园学位情况,不宜将此区域划到县幼儿园。

13

中正广场小区业主希望能就读寻乌二中。反对将水榭花都小区划分到三中,这一变化也会带来城南片房价下跌。

中正业主来电

水榭花都业主

未采纳

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均衡二中、三中生源。

14

乾隆现代城、世纪商城小区划入实验小学学区

乾隆现代城、世纪商城小区住户

未采纳

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的需要;均衡三二五小学和实验小学生源的需要。

在此,感谢群众及各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程序将文稿报审。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县教科体局教育股0797-2831257;县教科体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797-2831252。

特此公告。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