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寻乌县林木采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质量和执行效力,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办法》后评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县林业局通过走访相关专业人士、相关林农、林业企业和单位,通过各种面对面交流沟通方式,直接收集相关意见反馈。
二、登录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民互动-征集调查”在线提出意见。
三、发送电子邮件:jxxwlyj@163.com。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寻乌县林业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国土大楼七楼县林业局,邮编34220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寻乌县林木采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字样。
五、联系电话:0797-2842033
六、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林业局722办公室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寻乌县林木采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字【2021】59号 )
2.附件2:《寻乌县林木采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说明
寻乌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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