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务:县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县政府办公室、人事、编制、监察、审计、督查工作。
职 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发展与改革、项目管理、驻外机构、财政、统计、国税、地税、银监、人民银行、农行、工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公积金办事处、保险、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十大体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法制、政务督查以及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工作,联系县侨联、台办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新农村建设、农办、农业、果业、林业、水利、防汛、水文、水保、供销、扶贫、农业开发、农机、气象、地震、森林公安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外经贸、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粮食、商业、物资、工商、电信(含线务)、邮政、移动、联通、烟草、石油、盐务、交通、公路、治理超载、稽征工作,以及与县法院、县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工业、经贸、矿管、安监、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办)、环保、质监、供电、稀土矿业工作,以及与县总工会、县个协、县工商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城乡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城管、城投、房管、征地拆迁安置、规划、人民防空、城市供水、信访、民政、老龄、残联、劳动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工作。
职 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司法行政、消防、武警、交管、维稳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教文体、卫生、疾控、医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广电、农医中心、广电网络、地方志、档案、旅游、无线电管理、新华书店工作,以及与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老年体协、县老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职 务:县长助理
工作分工:协助县长、副县长分管新农村建设、农办、农业、果业、林业、水利、防汛、水文、水保、供销、扶贫、农业开发、农机、气象、地震、森林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