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政务公开工作跟班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政策理解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力促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树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学习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跟班学习:
(一)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工作要点》《绩效考核指标》等中、省、市、县文件确定的公开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要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双随机、一公开”等信用信息;或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且明显少于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的;
(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依法受理或在法定答复期限内未按规范文本予以答复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办、运营、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的;
(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连续2次出现固定表述错误、严重错误表述、重大错敏字的;
(五)违法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未脱敏处理)和其他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违规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七)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或投诉的;
(八)对各级监测发现、巡检交办、通报反馈的问题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九)不服从上级部门、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导致本县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对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职责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跟班学习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
(二)因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办相关专题栏目或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有关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
三、跟班学习时间
每期到县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到岗跟班学习时间由县政务公开办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跟班学习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实践操作。
2.政务公开的最新工作要求。
3.政府网站后台操作。
4.其他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