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寻乌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好的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对《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并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5号),该《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8月4日公布施行。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知》于2022年8月4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已满一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我中心系该《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我中心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2022年以来,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21.82万元,惠及479家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366.46万元、失业保险12.42万元、工伤保险9.62万元。依托赣州市智能化招聘平台搭建我县用工企业与劳动力对接平台,目前,已有326家企业注册并使用赣州智能化招聘平台,累计发布就业岗位1600多个。用工服务保障不断优化,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常态化联系,对园区企业数及就业人数实现精准摸排,及时掌握企业招工用工需求,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安排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见习520人,发放见习补贴468.46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161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54万元。农民工就业帮扶有力有效,建立返乡农民工实名制台账,点对点实现“131”就业帮扶帮扶农民工23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424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182.165万元。发放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9.7万元,惠及24家帮扶车间。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278.49万元,惠及外出务工人员25974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07期培训2406人次,发放培训补贴157.474万元。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6场,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7000余人。发放企业招工补贴32.72万元,企业网络招工补贴7.32万元,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3.9万元。就业监测调度机制不断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重点企业用工实现实时监测。失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对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依法查处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受理投诉案件166起,涉及农民工540人,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598.28万元。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案件182件,规定时限内核处答复182件,回复率达100%。
四、《通知》的“六性”分析
(一)合法性。《通知》主要依据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以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二)合理性。疫情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就业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江西省委、省政府也作出工作要求,江西省相应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是在此背景下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的细化措施,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操作性。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通知》各项政策均具体可行,操作程序正当简便。
(四)规范性。《通知》出台程序规范、逻辑结构严密、用语规范、条文表述准确,可以保证文件的正确、有效实施。
(五)协调性。《通知》是疫情期间出台,稳定就业的专项政策,与其他政策文件无冲突。
(六)绩效性。《通知》有效帮助了企业和重点人群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保就业、保民生成效明显。
五、评估结论
评估小组认为,《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文件制订合法合规、实施科学、效果较为明显,可继续执行。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