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关于印发寻乌县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寻乌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好的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对《关于印发寻乌县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并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寻府办字〔2022〕9号),该《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2022年2月10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三大方面对《通知》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三、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通知》于2022年2月10日正式发布,现实施已满一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我中心系该《通知》的起草部门和实施主体,因此由我中心负责实施后评估。
(二)取得成效。
1、立足我县优势产业,把蜜桔发展作为产业扶持的重点,蜜桔在规模和品质上取得明显提升;
2、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政策性扶持资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健全了产业链条;
3、强化果业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活力,通过集成技术运用,提高生产效率,推进果业朝“省力化、智能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实现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
目前正在实施当中,尚未发现问题。
四、《通知》的“六性”分析
(一)合法性。《通知》的所有条文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合理性。《通知》施行前向乡镇及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全面征集在执行《通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吸纳完善;
(三)操作性。实践中,完善了危险性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果业产业向生态化建园、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道路迈进,逐步实现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广大群众享有果业产业带来的红利,提高获得感。
(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五)协调性。该规范性文件能够与其他政策相互衔接,与现有法律、政策没有冲突性条款。
(六)绩效性。确保了蜜桔在规模和品质上的明显提升,提升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产业增收,果农增收,推进果业朝“省力化、智能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策的引领下,群众按适地适栽原则发展特色产业,2022年鹰嘴桃新增面积达3000亩。目前,全县柑橘面积28.3万亩,新建蜜桔示范基地6个,柑橘标准园15个,2023年新增鹰嘴桃面积达5000亩,新种植百香果2万亩;2022年,实施水肥一体化建设果园563个,面积为19732亩。
五、评估结论
评估小组认为,该《通知》制定程序合法,社会各方面普遍接受,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预期目的。根据施行情况,建议继续实施。
寻乌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