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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寻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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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赣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市府办字〔202480号)的通知,修订寻乌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预案》修编的背景

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牵头编制。由于议事机构的调整以及响应机制措施等方面与当前适应的地方。为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处置重特大自然灾害中的重要指引性作用,修订形成《预案》。

二、《预案》修订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预案》修编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州市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信丰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对原《预案》内容进行了修

四、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结合全县自然灾害特点,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响应级别。启动每个响应等级都明确了因灾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需要生活救助人数、农作物绝收面积、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等规定的启动条件必要时按照市安防减救委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跟进启动同级响应。

五、《预案》修订的内容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明确县安防减救委为县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二是重新划分了应急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新预案不再把倒损房数量入启动响应条件;把因干旱灾害造成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比例条件作了相应的调整;把农作物绝收面积或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列入了启动响应条件)。明确了各等级响应的启动程序和调整响应批准权限。新《预案》中,四级响应由县安防减救办副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县安防减救办主任决定启动;二级响应由县安防减救办主任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报县安防减救委副主任决定;一级响应由县安防减救委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县安防减救委主任决定。必要时县委、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三是明确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工作流程、具体安排和要求,加强了对救助策和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及宣传和培训。

政策解读联系单位 :寻乌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解读联系方式:0797-2831185
    政策解读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136号B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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