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
《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已于4月25日正式印发。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要求,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解决乡村学校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学生享有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教育,县教科体局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研讨,拟写了《寻乌县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通过向全县公众、各乡(镇)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全县教科体系统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该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稳慎推进、一乡一策、一校一案、一生一档”的工作思路,通过2024年-2026年3年时间撤并条件尚不成熟必须保留的小规模学校以集团化办学等方式,优化乡村学校的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乡镇学校办学能力,让乡村学生能够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至2024年8月,30人以下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全面优化调整到位,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优化60%(以2023年秋季学期实际学校数为基数,下同)。2025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30人以下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全面优化调整到位,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优化70%。2026年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优化80%。
三、适用范围
寻乌县境内。
四、文件有效期
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关键词解释
1.乡村小规模学校:指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
2.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主要指的是在农村地区,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实现教育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政策目标。
3.集团化办学:以行政指令为主,兼顾学校共同意愿,将一所名校和若干所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名校集团)的办学体制。以名校为龙头,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师资、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5.县管校聘: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
六、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侧并要求,及撤并步骤,并明确了2024年8月、2025年、2026年3年要达到的优化目标。
2.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该部分明确了确定小规模学校优化方案的原则,如何制定优化方案的方式、方法,特别是明确了要全面了解群众及其他各方面意见。明确了要通过统筹协调各类教育资源,通过结对帮扶、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提升乡镇学校教学质量。同时,明确了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试点工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配齐学生学位、餐位、床位、厕位等各类设施设备。并提出了要通过交通线路规划、做好公交专项经费预算和交通成本分摊办法等方式,有效解决学生往返交通问题,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3.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该部分明确将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分为调查摸底、论证规划、组织实施、总结建制四个方面,其中明确要在2月底前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各乡镇要通过上门入户、座谈会等多种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初步形成各乡镇实施方案。并在3月底前,严格履行论证、决策、公示程序,做好规划论证工作。在2024年、2025年、2026年7-8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该部分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实效,并要求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以学生、家长的需求为出发点,要先保障接收学校办学条件,分类分步实施。
七、惠民举措
文中明确了提出了提升接收学校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学生往返交通等惠民举措,通过各类措施,解决群众因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中产生的困难。
政策咨询单位: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31257
政策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