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参访主要领导】《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
2023年8月18日,县融媒体记者在县自然资源局就《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采访谢小菁局长。
问:局长,您可以介绍下,为什么要出台《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
答:众所周知,稀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但我县自1月份以来,发生了好几起非法盗采稀土的违法案件,极大破坏和浪费国家战略资源,毁坏了我县的生态环境。因此,为全面、严厉的打击稀土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稀土监管,规范稀土矿业秩序,制定出台了该《通告》。
问:制定《通告》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们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通告》,确保合法合规。
问:《通告》有效区域范围是多大?
答:《通告》在寻乌县管辖区域内适用。
问:《通告》的有效期限多长?
《通告》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规定了颁布之日起执行,五年内有效。
问:能简要的介绍下主要内容吗?
答:可以,《通告》共有七条严禁,分别是严禁非法开采稀土矿山、严禁非法销售稀土原材料、严禁非法经营稀土矿产品、严禁擅自转让林地经营权、严禁为非法开采稀土供电、严禁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严禁阻碍不配合执行公务,每一条都详细表述了违法行为表现,和惩处方式。
问:《通告》有没有制定什么惠民政策
答:为推动稀土保护工作,惩处违法行为,《通告》制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但为了推动违法行为纠正,对从轻处理和从重处罚进行了明确,通告发布后,主动上缴非法所得、依法缴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并设立了举报途径及5000元奖励机制。
解读渠道
解读渠道: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谢小菁
联系方式:0797-2841670
联系地址:寻乌县城北圆盘国土大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