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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参访主要领导】《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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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参访主要领导】《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

2023年8月18日,县融媒体记者在县自然资源局《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采访谢小菁局长。

问:局长,您可以介绍下,为什么要出台《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稀土行为“七严禁”的通告》?

答:众所周知,稀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但我县自1月份以来,发生了好几起非法盗采稀土的违法案件,极大破坏和浪费国家战略资源,毁坏了我县的生态环境。因此,全面、严厉打击稀土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稀土监管,规范稀土矿业秩序,制定出台了《通告》

问:制定《通告》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们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通告》,确保合法合规

问:《通告》有效区域范围是多大?

答:《通告》在寻乌县管辖区域内适用

问:《通告》的有效期限多长?

《通告》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规定了颁布之日起执行,五年内有效

问:能简要的介绍下主要内容吗?

答:可以,《通告》共有七条严禁分别是严禁非法开采稀土矿山严禁非法销售稀土原材料严禁非法经营稀土矿产品严禁擅自转让林地经营权严禁为非法开采稀土供电严禁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严禁阻碍不配合执行公务,每一条都详细表述了违法行为表现,和惩处方式。

问:《通告》有没有制定什么惠民政策

答:为推动稀土保护工作,惩处违法行为,《通告》制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但为了推动违法行为纠正,对从轻处理和从重处罚进行了明确,通告发布后,主动上缴非法所得、依法缴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并设立了举报途径及5000元奖励机制。

解读渠道

解读渠道: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谢小菁

联系方式:0797-2841670

联系地址:寻乌县城北圆盘国土大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