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示要求,我县开展了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调研,总体上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能定位不明确,主要服务特困老人,造成特困老人住不满、社会老人进不来;二是管理体制不畅,存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多重管理;三是服务水平较低,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不高,护理人员待遇低、年龄大、配备不足,仅能提供简单的粗放式住养服务;四是保障能力不足,人员薪酬、运营维护、质量提升等缺乏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鉴于此,从坚持问题导向出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寻乌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目标
1.到2023年底,县社会福利中心达到国标三级养老机构等级标准,乡镇敬老院全部达到国标一级或二级养老机构等级标准。
2.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职能定位从兜底保障服务机构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入住率60%以上,开展延伸服务的养老机构达到100%。
3.通过改革,实现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群众更满意。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重点是指出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是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我县全面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综合改革,从设施、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优化,到2025年取得改革成果,实现服务更优化、管理更规范、群众更满意目标。
第二部分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重点是明确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方式、水平和范围,理顺全县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管理体制、人员力量保障及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特别是规范服务定价基本原则,区分了不同的服务对象收费标准。
第三部分是部门协作。这部分明确了各部门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共同指导养老机构依法依规服务,加强收费管理,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维,确保2023年7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四、惠民政策
《方案》主要通过实施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高标准完善配套设施,方便老人衣食住行医。推动县、乡公办养老机构分层次改造,县社会福利中心打造成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中心和医养结合示范型养老机构;乡镇打造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立长宁镇、留车镇、澄江镇、吉潭镇、南桥镇五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其中南桥镇中心敬老院列入社会化运营,其他敬老院特困对象按区域入住中心敬老院。规范公办公营敬老院收费,实施分对象收费,公办机构价格分类定价,床位费、护理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伙食费等其他费用按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明码标价,让市民更放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部门协作。
3.加强经费保障。
4.加强监督管理。
政策解读单位:寻乌县民政局
政策解读地址:寻乌县民政局-江东大道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