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寻乌县“两园”入驻企业准入、管理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
一、政策背景
为让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技园、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进优质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入驻了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技园、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企业。
四、政策有效期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本办法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依国家新规进行相应调整。
五、园区管理单位
1.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技园入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政策类别 |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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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供地 |
按不低于5.8万元/亩的土地出让起始价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以净地形式出让,挂牌时项目建设用地达到“三通一平”(即路通、电通、水通及场地平整到位)。在企业缴清土地款及所有税费后按4.8万元/亩扣除省财政统筹部分(土地出让价款的2%)分阶段奖励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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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 |
单层钢架结构厂房租赁:4元/㎡/月(工业8元/㎡/月);框架结构厂房分层租赁:第一层4元(工业8元),第二层3.5元(工业7元),第三层3元(工业6元)。钢架结构厂房整栋租赁按统一单价基数3.5元/㎡/月(工业7元/㎡/月)。租金单价基数定价为三年,三年后按市场行情定价。入驻企业连续租赁签约的,租金单价每五年优惠5%(优惠上限为20%)。固定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达4万元,享受厂房租金“三全补两减半”的扶持政策,租金实行先缴后补,每半年补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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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建设 |
对新建框架混凝土结构厂房按250元/平方米予以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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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 |
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企业,购置国内先进设备(软件),价格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3%给予补助;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对超出500(含)万元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助。单个主体企业设备奖补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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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减免 |
对新投资(含增资扩产)的项目,涉及的林业、自然资源、水保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全额征收,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90%为限奖励给投资业主,奖励资金不超过县财政实得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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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金融 |
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协调“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园信贷通”等融资平台为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县财政按照《寻乌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实施细则》(寻农业振兴贷〔2020〕3号)规定进行贴息,信贷周期最长为三年,信贷额度和扶持政策按照农业招商有关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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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牌建设 |
“三品一标”等品牌认证奖励 |
对获得无公害、富硒、绿色、有机品牌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县财政局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3万元、4万元、8万元奖励;对经营面积500亩以上且获得富硒品牌认证的农业经营主体,县财政局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
标准体系认证奖励 |
对申报并首次获得“赣鄱正品”“圳品”等认证的企业,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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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牌建设 |
名优特新品牌奖励 |
对获得省部级名牌产品的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
科创、人才、教育 |
参照《寻乌县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若干政策措施》(寻府办字〔2022〕76号)、《寻乌县企业高技能人才认定和奖励规定(试行)》(寻办发〔2021〕12号)和农业招商有关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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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政策 |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农业重大项目,或产品有品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强的重大农业项目,经审定后,相关优惠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 |
七、企业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方可入园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属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农业项目;
2.符合节能减排相关要求,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达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
3.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技园主要引进柑橘科研、果品加工、仓储、冷链、交易为主的企业;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主要引进特色农产品加工、预制菜、仓储冷链及小微企业孵化培育为主的企业。
属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项目,按照工业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八、入园企业投资强度3项要求。
1.办法对入园投资强度标准从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等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办法明确,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但经县相关部分审查,该企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经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入园企业项目投产后一年内,企业申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按规定入规入统。
九、入园流程
企业按照“项目申请-项目考察-项目评审-项目审批-项目签约”的程序办理入园。
十一、退出管理
1.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厂房方式入驻“两园”的项目,存在四种违约之一的行为要退出。
2.通过自建厂房进入园区的企业,存在六种违约行为之一的要退出。
3.对强制退出的违约入园企业,不再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并追回企业已享受的优惠政策补助;通过租赁厂房的违约入园企业,还应追缴已减免的厂房租金;自建厂房的,按建设成本(经第三方评估)的70%收购已建厂房;购买厂房的,按购买价格的70%回收。
4.鼓励入园企业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战略兼并重组,园区内优势企业或园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成功兼并重组拟退出企业,且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及发展方向等相关要求的,可申请继续使用标准化厂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对在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批准的,由评审小组撤销其入园资格,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单位:寻乌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45531
政策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14号
政策咨询单位:赣州市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45052
政策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岳家庄大道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