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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元宵节,寻乌县城区烟花限时定点燃放!【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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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就是元宵佳节啦

大家都想放烟花了吧

那什么时候可以燃放?

什么地点可以燃放?

怎样燃放不违规?

……

节前,寻乌警方重要提醒

请务必遵守相关通告规定

在规定时间、地点安全有序燃放

违规、违禁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春节期间

警方查处多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1月31日早上9时许

市局开发区分局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派出所

民辅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在燃放鞭炮

经调查,男子对违规燃放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月25日15时许

市局开发区分局黄金岭派出所民辅警

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金凤东路附近燃放爆竹

经调查,男子对违规燃放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除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被罚

无证经营也依法被查处

↓↓↓

1月29日下午

龙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相关部门

对东江乡烟花爆竹经营商店开展联合检查

当场查封无证经营商店2家

依法收缴爆竹一批

在此

小编再次提醒

燃放烟花

应遵守相关规定

城区在规定区域与时间段内燃放

↓↓↓

寻乌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城区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的通告

寻府发〔2023〕1号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县县城区域烟花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既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又保障好市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县城区域燃放烟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县城区域(北至文峰乡长溪村、新罗村、长举村、东团村,南至文峰乡黄坳村、河岭村、石排村,东至杨梅村、大路村、长岭村,西至文峰乡长布村、田背村、岗背村、小布村;长宁镇全域)及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集中燃放区域和时间

县城集中燃放点设在客家小镇音乐喷泉广场(具体见图),在规定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除夕)23:00-1月22日(初一)00:30、2023年2月5日(元宵节)20:00-21:00,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

三、燃放种类

只能燃放烟花、不得燃放爆竹,且仅燃放C、D类烟花,严禁燃放A、B类烟花和孔明灯。烟花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依照国家标准,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

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

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

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四、燃放流程

(一)燃放人员先到达烟花待放区排队;

(二)得到工作人员指示后进入可燃放区域;

(三)以家庭为单位逐个燃放烟花;

(四)离开至安全地带观看。

五、有关要求

(一)燃放人员应当到有资质的商家购买烟花,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到可燃放区燃放烟花;

(二)燃放人员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树木、公共绿地等抛掷点燃的烟花;

(三)燃放烟花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燃放人员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

(五)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市民群众在指定观看区内有序观看烟花燃放,不得推搡拥挤、大声喧哗,扰乱观看秩序;

(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按照规定燃放烟花,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0797-283105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3年1月16日

燃放烟花

应遵守相关规定

在规定区域与时间段内燃放噢~

一定要注意安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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