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2〕12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经请示市行政审批局,市级只发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县级清单由各县自行发布。
二、制定过程
对照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赣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牵头梳理编制了《2022年寻乌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全县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对《目录清单》作了相应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2022年寻乌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包含15个部门的106个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指开展行政许可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此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凡未纳入清单的,审批部门不得要求提供。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陈荣华
联系电话:0797-28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