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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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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寻乌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寻乌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报批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和邪教活动;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挥全县公安局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七)依法贯彻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和外国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临时登记;依法组织实施查处“三非”人员;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收容教育审批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二)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五)承办全县禁毒工作;

(十六)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寻乌县公安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25人,其中在职人员2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139.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604.76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8139.54万元,较2021年增加1491.55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139.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8139.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39.54万元,较2021年增加1491.55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办案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462.28万元,占79.4%;项目支出1677.26万元,占2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3.26万元,决算数为813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3.84万元,决算数为770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主要原因是:办案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99万元,决算数为33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社保基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43万元,决算数为10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精准。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科目数据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2.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57.5万元,较2021年增加402.2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97万元,较2021年增加450.17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办案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19万元,较2021年减少82.19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目数据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420.63万元,较2021年增加213.8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建设“城市快警”驿站。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2.68万元,决算数为142.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6.86万元,下降4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较2021年增长百分比情况,由于去年该项支出为零无法计算,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3万元,决算数为5.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22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7批,累计接待5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相关上级部门调研督导各项公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7.45万元,决算数为137.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3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燃油费涨价,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3.97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办案支出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5.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具体详细情况:1、车辆数合计6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77.2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一村一辅警”专项资金、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经费、“雪亮工程”专项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2022年,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预算编制、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预算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寻乌县公安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对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办案、业务、装备及基础设施维修等开支予以补助,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帮助地方公安机关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油气三电保护、实战训练、国保、网侦、打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政治“食药丸”犯罪、打击“黄赌毒”、追逃追赃等案件;公众安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是为确保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合理、合规用于项目的支出,以确保项目工作程能够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项目:“雪亮”工程项目、丹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吉潭派出所工程项目、扫黑除恶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改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一村一辅警”专项资金项目、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寻乌县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此次评价我局按照客观、公正、合理、合规原则,并邀请局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评价,评价标准按照财政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将此项工作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支出评价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调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了评价小组。在这次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求评价人员一定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给予评价,对照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逐项开展评价打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2022年我局“雪亮”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6分;丹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吉潭派出所工程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扫黑除恶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建设改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一村一辅警”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经费自评综合得分为93分;政法转移支付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寻乌县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90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局审计部门会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以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局对专项资金支出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严格项目资金支出逐级审批程序,有效保证了我局专项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项目支出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存在问题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产生原因主要有:由于本级财政困难造成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通过评价,我局专项资金支出总体情况是好的,达到了预定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度寻乌县“雪亮工程”专项资金项目

部门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括

1)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为有效应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元月2日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为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全面统筹、快速实施、科学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20184月制定了《赣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根据建设规划,寻乌县2018-2020年共需新建一类高清视频监控949个。为贯彻落实赣州市雪亮工程建设精神,寻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原寻乌县委政法委员会)于20187月作出《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并于20188月向寻乌县县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报送了《关于请求解决雪亮工程建设经费的请示》。201810月,县政府批复了该项请示,并将其列入了县公安局预算。

2019411日,该项目通过招投标代理机构确定了中标建设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2019510日,寻乌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法委)与电信公司签订了《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20191218日,电信公司完成项目建设。2020122日,县政法委完成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内容为:新建751个一类高清视频监控、20套路人脸识别系统、4套微型视频抓拍卡口,改造原有167个标清摄像头、8套标准视频抓拍卡口。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按照《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县政府同意该项目按政府采购方式购买,金额控制在2551.62万元内,分三年(2019-2022年)付款。

该项目中标价为2539.72万元,验收价为2504.34万元,2022年度,项目预算金额为849.7万元,实际到位840.18万元,实际支出840.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79%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完善寻乌县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开展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建设完善县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以县共享平台为依托,对整合接入的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和安全管理,实行跨地区、跨部门的视频资源共享应用,与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形成“一张网”,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寻乌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财政预算资金(2019-2022年)为2504.34万元。本次评价范围为寻乌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度的预算金额849.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此次评价我局按照客观、公正、合理、合规原则,并邀请局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评价,评价标准按照财政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将此项工作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支出评价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调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了评价小组。在这次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求评价人员一定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给予评价,对照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逐项开展评价打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2022年我局雪亮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该项目预算安排为849.7万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840.18万元,资金到位率98.79%。

2)预算执行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预算资金实际支出为840.18万元,预算执行率98.79%。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是支付购买服务资金给项目的承建运营商(指电信公司)。经查相关付款凭证发现,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寻乌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支付申请表上有采购单位和县政府采购办的意见盖章,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

3.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合规性。经自查该项目未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能明确该项目的总体目标、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期限、监督检查等内容,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县政法委根据县政府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批复的建设内容,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采购,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建设内容、建设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电信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建设,并维护了建设设备的正常运行。运维期间,县公安局按合同约定对电信公司的运维情况进行了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了相应的付款。

(二)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1.产出数量

1)视频监控建设完成率

根据县政府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批复的建设内容,该项目拟新建752个一类高清视频监控、20套路人脸识别系统、10套微型视频抓拍卡口,改造原有197个标清摄像头、8套标准视频抓拍卡口。2020年度实际新建751个一类高清视频监控、20套路人脸识别系统、4套微型视频抓拍卡口,改造原有167个标清摄像头、8套标准视频抓拍卡口(含28个探头),建设任务完成率为84.77%。

2)视频监控运维数量

根据《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该项目拟对新建、改造的970个/套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保证其在2020年度的正常运行。2022年度,该项目实际运行维护视频监控设备972个/套,运行维护完成率达100%。

3)中心平台建设个数

根据《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和《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电信公司需建设一个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对整合接入的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和安全管理,实行跨部门和跨区域的视频资源共享应用。2020年1月22日,该平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产出质量

1)视频监控设备验收合格率

根据《寻乌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结算清单》,该项目实际建设完成的950台/套视频监控设备均已经县政法委验收,验收合格率达100%。

2)视频监控设备运维合格率

根据《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运维期间,县公安局需按合同约定对电信公司的运维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保障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①摄像机平均在线率不小于97%;②保障同一摄像机连续未在线≤3天;③保障图像质量正常(每个前端点的速率不少于8M)。

根据“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2022年1-4季度结算报告”、“寻乌县雪亮工程2022年度考核统计表”、“寻乌县雪亮工程2022年1-12月监控考核情况表”及“寻乌县雪亮工程2022年1-12月监控考核表(在线率统计)”,2022年度该项目的摄像机在线合格率为100%,连续在线天数合格率为99.38%,前端点摄像机图像质量合格率为100%,视频监控设备综合运维合格率为99.79%。

3)中心平台建设合格率

根据《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和《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电信公司建设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需具备以下功能:①视频结构化分析;②人脸大数据分析;③车辆大数据分析。经评价小组前往中心平台控制室现场查看、验证,该项目建设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能实现上述功能,建设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根据《寻乌县“雪亮工程”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该项目计划在签订合同之日(2019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根据《寻乌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8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历时7个月,完成及时性为83.33%。

4.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根据县政府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相关批复内容,该项目采购总金额需控制在2551.62万元以内。经验收,该项目确定的建设总成本为2504.34万元,控制在项目预算批复的金额之内。

5.社会效益

1)重点公共区域监控覆盖率

根据《赣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规划(2018-2020)》、《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及县政府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该项目建设的视频监控点为一类视频监控点,主要是覆盖重点公共区域,以政府投资、公安机关建设为主。根据项目建设点位清单,该项目在全县车站、公路沿线、公交车及公交站、旅游景点、各类学校周边、广场、商业中心等重点公共区域,以及党政机关、银行、加油站等重要场所均设有监控点位,重点公共区域监控覆盖率达100%。

(2)重点公共区域监控联网率

根据《赣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规划(2018-2020)》、《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及县政府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18〕369号),该项目需按全网共享的要求,抓好系统联网,确保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100%,实现全网共享。经评价小组前往中心平台控制室现场查看、验证,寻乌县公安局通过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联网了1548个一类视频监控点位,做到了重点公共区域监控联网全覆盖。

6.可持续影响

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充分保障了监控系统信息安全:一是通过在视频监控系统前端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运维安全等方面配置相关的软、硬件安全设备保障技术安全;二是通过进行相关准入权限设置,并安排人手进行24小时监管以保障人工安全。

7.满意度情况

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根据2022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结果,2020年度寻乌县公众安全满意度为99.07%。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科学布点,推进建设

根据《赣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规划(2018-2020)》、《全市“雪亮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寻乌县警情、社会治安情况及“雪亮工程”建设要求,建设布点时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织密视频监控点,有重点地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全县车站、公路沿线、公交车及公交站、旅游景点、各类学校周边、广场及商业中心等重点公共区域,以及党政机关、银行、加油站等重要场所的监控覆盖率达100%。

2.资源共享、统一管理

以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共享平台为依托,对整合接入的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和安全管理,实行跨部门和跨区域的视频资源共享应用,与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形成“一张网”。同时,在不影响视频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制和技术防护手段,健全系统安全防护体系。

3.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在采购项目建设运营商对视频监控点进行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县公安局还组建了专职视频监控员队伍进行日常监控维护、管理等工作,采取四班三运转形式,确保24小时监控,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人身安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本年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寻乌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部门组织架构

县公安局由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审计室、宣传科、警务保障室、户政科、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看守所及15个乡镇派出所组成。

3、部门人员结构

县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我单位编制人数225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总体目标为: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2022年工作任务为:(一)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二)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三)深入查处各种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四)加强安全监管,杜绝事故发生。(五)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六)围绕大局,做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确保公安机关各项业务工作所必须的办案、业务、装备等开支所需经费:2.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实战训练、国保、网侦、打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黄赌毒”、追逃追赃等案件:3.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和思路

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江西省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围绕部门整体支出决策、部门整体支出过程、部门整体支出产出及部门整体支出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成效,梳理部门整体支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概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实施过程

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此次整体支出评价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调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了评价小组。在这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要求评价人员一定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给予评价,对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逐项开展评价打分。

3、评价总体结论

绩效评价整体结果。通过评价,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2022年,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预算编制、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预算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4、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903.75万元,全年执行数8139.5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2年刑事案件年度指标值立案数为800件,全年完成值为731件;年度指标值治安案件立案数为1000件,全年完成值为1292件;部门业务装备采购数量大于等于180件,全年完成值为280件。

2、质量指标

2022年执法质量考评合格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全年完成值为98%;装备采购合格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全年完成值为100%

3、时效指标

2022年各类案件办理期限年度指标值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完成值为100%;装备采购及时率年度指标值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完成值为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2022年社会面综合管控水平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年度指标值为得到提高,全年完成值达到了年初预期值;2022年公众安全感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0%,全年完成为100%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2022年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全年完成值为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评价,我局整体支出总体情况是好的,达到了预定目标。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因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支出与绩效目标有一定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2、加强预算执行,完善预算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大队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财务行为,在费用报销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4、加大财务人员绩效管理的学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5、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目标进行,在民辅警的共同努力下,维护了寻乌县社会治安的稳定,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综合自评为优秀,并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