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赣州兴美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访问量:

赣州兴美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兴美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7202010

通讯地址:赣州市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窗口

邮编:342200

项目名称赣州兴美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U地块6、7、8号厂房

建设单位:赣州兴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赣州九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赣州兴美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10-360734-04-01-542622),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U地块6、7、8号厂房,地理坐标为北纬24°53′48.6672″,东经115°42′39.4767″,项目总用地面积64371.33m2,总建筑面积47149.68m2。项目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项目属新建工程。租赁江西省洛锡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内有包括:1栋厂房(8号厂房)作生产车间、1栋厂房(7号厂房)作原料库、1栋厂房(6号厂房)作成品库、1栋办公生活设施等主体工程,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危废暂存仓库等贮存工程,配电室、门卫室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8号厂房生产车间的破碎筛分废气(颗粒物、颗粒物(以碳黑尘计)、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磨粉废气(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干燥废气(氟化物、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等)以及食堂油烟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以碳黑尘计)、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标准;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小型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以碳黑尘计)、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

破碎筛分废气:破碎筛分工艺废气采取旋风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磨粉废气:磨粉工艺废气采取旋风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三元锂电池干燥废气:废三元锂电池干燥工艺废气采取催化燃烧系统+冷凝+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正极浆料干燥废气:正极浆料干燥废气采取催化燃烧系统+冷凝+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配比废气:配比工艺废气采取旋风除尘+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的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与引风机收集后,经一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于屋顶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区、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暂存间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加强暂存间的通风,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小无组织废气的影响、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加盖等措施。使得颗粒物(以碳黑尘计)、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碱液喷淋废水、设冷却水、放电池用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0m3/a。废气碱液喷淋废水、冷却水与放电池废水均优先回用于生产,其中多次循环后的高浓度废气碱液喷淋废水与高浓度放电池废水定期(约3年)更换作为危废处理。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寻乌水。

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根据调查,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量(基地已建、已批复的企业)约为4000m3/d,剩余处理能力的为6000m3/d。项目排放废水量为3600m3/a(12m3/d),外排废水量占该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量的0.2%,故排入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生产厂房破碎机、振动筛、滚筒筛、磨粉机、风机等各类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80~9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的屏蔽作用及地下土壤的吸纳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对岗位的危害作用。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碱喷淋废液与放电池废液、废催化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废布袋、碱喷淋废渣)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行回用;废包装袋、废布袋、废塑料外售处置;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碱喷淋废渣定期交由水泥厂综合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成品库内设置一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0m2,有效库容为350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350t,暂存周期30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在成品库内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90m2,有效库容为150m3,设计暂存能力150t,暂存周期60天。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将生产厂房、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原料库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电池卸料区、成品库、一般固体废物仓、备料区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配电房、门卫室等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5个地表水监测井和1个地下室监测点,地表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石油类,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锌、镍、钴、氨氮、氟化物等,地表水监测一次,地下水每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废气处理设施等,涉及的危险物质有主要有天然气、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二氧化硫等。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所有管道均架空设置,便于第一时间观察物料泄漏情况;生产厂房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工作;同时,设管道与厂区事故应急池相连二级防控为厂内设施清污、雨污切换系统,设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和污染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设置的2个容积共为273m3的事故池,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收集装置,避免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池设为地下或半地下式,以便于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池,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泄漏事件,并保持事故池处于空置状态;三级防控为建立企业与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定期进行区域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及时报告、及时响应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设置以生产厂房边界向外延伸50m与原料库边界向外延伸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双茶亭居民点,距离厂界为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药品、食品、电子等对环境条件要求高的企业,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控制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以碳黑尘计)、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小型标准。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喷淋塔事故泄漏时,超标范围、超标距离较小,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地下水长期监测,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或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及时查清污染源,排除污染物,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区域地下水水质。项目在切实做好地下水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氨氮VOCs、NOx排放量均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18t/a、NH3-N:0.018t/a、VOCs:0.649t/a、NOx:0.187t/a)COD、NH3-N总量控制指标从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削减量中分配;VOCs、NOx总量控制指标从寻乌县2021大气减排项目削减量中置换。

公众参与情况: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