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访问量:

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 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7202010

通讯地址:赣州市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窗口

邮编:342200

项目名称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SP-8-1和SP-8-2地块

建设单位: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赣州东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赣州永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4500 万米PU 合成革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3-360734-04-01-797079),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区SP-8-1 和 SP-8-2 地块,厂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2'27.940”,北纬24541.421”,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树脂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DMF 储罐区、多元醇中间储罐、废水储罐区等贮运工程机修间、综合楼、锅炉房、DMF 回收装置、循环水池、室外设备区泵区、装卸区等辅助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配电系统、供热系统、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堆场、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0万元。

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气、有机废气和粉尘废气,锅炉废气: 采用“微粒多管除尘器 (XTD-型陶瓷旋风多管除尘器)+SCR”收集处理后,最终通过 40m 高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有机废气:配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喷淋+UV 光解处理;湿法线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均为密闭状态和半密闭状态,经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 DMF 回收装置处理;干法线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均为密闭状态,经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 DMF 回收装置处理;后整饰有机废气产生工序均为密闭状态和半密闭状态,经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DMF 回收装置+UV光解处理。DMF 废气采用DMF 回收处理装置处理,VOCs采用水喷淋+冷凝法+UV 光解进行处理,DMF、VOCs排放须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 5中相关标准中相关标准。

磨皮粉尘:主要来自后整饰工序中磨皮工序,采用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相关标准。

无组织废气:加强通风,并将有机物储存于通风、阴凉和干燥的地方,加强贮运管理,建设厂区绿化带,DMF、VOCs 厂界浓度须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湿法生产线废水、干法车间 DMF 废气喷淋废水、后整饰车间有机废气喷淋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排放量为147.462m3/d,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93.282m3/d,地面清洗废水排放量 3.78m3/d,生活污水排放量50.4m3/d。

综合废水: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汇入综合废水处理,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高级催化氧化+高效混凝澄清工艺”处理达到寻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表二标准后经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寻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寻乌水。

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厂区西南侧设置容积为 2000m3 事故池和容积为 300m3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自流收集,经沉淀后泵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该项目拟在污水站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为流量、COD、氨氮等。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开料机、磨板机、钻孔机、锣机、冷却塔抽风机等机械噪音,其等效声级值在 70-90dB(A)之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厂房隔声,绿化带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布袋收集的配料、磨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厂区西南设置占地面积 200m2有效库容 1620m3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部分回用生产工序,其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废灯管、废矿物油、DMIF 精馏残液、废过滤网,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占地面积 150m2,有效库容 1215m3的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地面须用混凝土硬化,再铺设防腐防渗膜或采取三布五油玻璃钢层或贴耐酸瓷砖,并采用环氧树脂胶泥勾缝进行防腐防渗。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管线架空铺设,使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治: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区设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粘土铺地,再在上层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并铺设环氧树脂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 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事故池设为一般污染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cm/s。办公楼、门卫设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因子为 pH、氨氮硝酸盐、硫酸盐、耗氧量。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士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原材料贮存过程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事故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废气、废水事故性排放的风险,以及 DMF 储罐、乙酸甲酷储罐、DMF 废水储罐等泄漏所引发的环境事故风险。

采取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把好原料贮存管理关,建立处理环境事故的日常和应急两级物资储备等运营和生产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同的原料物品应分类贮存库房应配备必需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应配备备用设备,各生产装置均设置事故联锁紧急停车系统。

保证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项目设置1个 2000 m3的综合废水事故池,1个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备用水泵和在线监测仪,对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一旦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项目应立即停产,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生产。

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装置区围堰、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车间事故废水 (废液)收集系统、车间及仓库四周的防流溢槽和墙角的回收坑槽作为项目一级防控体系;厂区综合废水事故池及其配套设施(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 作为二级防控体系;园区污水处理厂作为三级防控体系。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该项目建成后设置罐区污水处理站外扩50m,生产车间外扩100m 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距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895m 的双茶亭居民,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8、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9、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中 COD、氨氮、VOCs、NOx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COD:2.246t/a、氨氮: 0.225t/a、VOCs: 20.72t/a、NOx: 12.852t/a)。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