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市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办及时部署、深入宣传发动,促进这一创新举措在全市各行业领域落地见效。截至目前,14个重点行业领域已全覆盖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累计5715家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有效运行。
为进一步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公布一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
一
2025年6月13日,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余石雷钨矿某员工在418中段15线溜矿井放矿时发现,平巷内吊挂的工字线距离振动斗较近,并且工字线接头未做绝缘包扎,放矿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触电事故,遂立即将问题向当班安全员汇报,同时向当班调度和机车队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机车队负责人、坑口电工班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根据石雷钨矿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给予该员工奖励200元。
二
2025年6月10日,赣州市南康区富隆花岗岩石材有限公司某员工上班时发现上山公路380段因暴雨冲刷导致一小段安全车挡损坏,存在安全隐患,遂第一时间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经公司组织机械抢修,维护加固挡墙,及时消除了隐患。事后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奖励300元。
三
2025年6月13日,上犹县赣州海盛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员工发现原等静压基坑铁板承重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基坑结构稳定性不足,存在坍塌、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安全风险,遂立即向公司报告。安环部负责人及时到现场检查,发现情况属实,并立即安排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事后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奖励200元。
四
2025年5月27日,赣县区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员工陈某向公司总经理反映“四车间沉淀工段反应桶桶盖下方未设置防坠网,员工作业存在坠入反应桶的风险”,公司安管办进行了核查,确认该隐患属实,属一般隐患。根据《赣州福默斯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的规定,经公司批准,给予该员工奖励100元。
五
2025年4月17日,崇义县吉祥气站某员工在烃泵房查看消防器材时发现压缩机疑似发出泄漏声响,通过手持燃气报警器探测发现压缩机有轻微燃气泄漏的情况,立即上报给气站负责人。经核实后立即安排了停工维修。为鼓励员工积极发现事故隐患并上报,气站给予该员工奖励500元。
六
2025年4月10日,崇义县江西耀升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员工在排查时发现2#负30车场尾电源开关进线处已冒烟烧坏、新-75m、-100m中段火工材料临时存放柜放置在车场位置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报告。经技术人员核查确认后,企业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了隐患,给予该员工奖励500元。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公众号
编辑:廖莹
初审:陈乐
复审:陈京燕
终审:凌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