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和《赣州市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对责任人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对赣州市2024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中型水库、京九和赣龙铁路沿线水库及万亩圩堤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防汛监督电话:0797-8991110
来源:赣州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编辑:廖莹
初审:蓝泽松
复审:陈京燕
终审:彭开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和《赣州市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对责任人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对赣州市2024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中型水库、京九和赣龙铁路沿线水库及万亩圩堤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防汛监督电话:0797-89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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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廖莹
初审:蓝泽松
复审:陈京燕
终审:彭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