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现将我县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寻乌县江西力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法定代表人:蔡宇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34MA3A3Y8NX7。
2023年10月16日投诉人潘娟娟到我局投诉,投诉寻乌县百姓家具城未足额支付其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从事煮饭工作工资30703.00元。
经寻乌县人社局多次督促,该公司未承担起工资支付责任。2023年11月29日,寻乌县人社局对寻乌县百姓家具城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寻)人社监令字[2023]05号,到期后该公司未按要求整改。2023年12月18日寻乌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寻)人社监理字〔2023〕03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潘娟娟工资合计30703.00元。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该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