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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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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寻乌县政府门户网(www.xunw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镇山路8号,联系电话:07972871566,邮编:342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已清理规范性文件0件,现有规范性文件0件。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执法信息2条,事务信息12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开展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自查活动,明确跟踪督办股室,确定办理责任人和办理事限,做到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工作职责,签订政务公开责任书,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认真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内的公开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对不合制度规定的信息立即删除等。分别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问题排查和整改。

一是将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并且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力推进退役军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

二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三是在行政给付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和社保费等的标准规定给付,并及时挂网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类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证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换位思考,有些内容过短,有些内容需要细化。二是比较重视数量和内容,但对公开效果、需求意向等深入研究不够。三是专业素质不够,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学习不够全面;栏目升级不及时、发布信息不规范、信息放置栏目错误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新《条例》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公开、宣传和解读。

二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和移动新媒体建设管理,吸引更多市民关注,加强有效互动。

三是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探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形式、增强实效。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对政务信息写作建立奖励或者评优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干部进行政务写作,丰富政务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