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工作
的通知
根据省、市关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按照“自主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计划从全县粮食经营主体中选定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请有意向申报的经营主体认真对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往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寻乌县长宁镇岳家庄大道40号
联系电话:0797-2845052
附件2:寻乌县县级粮油应急供应点、应急加工企业申报事项及申报表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