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第十九届第六十六次常务
会 议 纪 要
2024年8月26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善祥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8月20日在接见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相辅相成,不断提高全民竞技水平和健康水平。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依法实施卷烟专卖专营,强化专卖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管,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活动。
(三)
会议传达学习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会议强调,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置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调度问题整改,要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按时销号;县财政局要研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依法结算事宜;县城投集团公司要按照整改方案对扶贫资产闲置提出处置意见。
(五)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科技创新中心关于《寻乌县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完善激励奖补制度,激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创新潜能,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会议确定,由县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六)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关于请求修订《寻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相关条款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确定,由县政府办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委关于核定寻乌县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确定,由县财政局和县卫健委商议收费方式。由县卫健委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依法依规办理。
(八)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调整我县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课后服务的时长、学生放学时间要与上学期一致,要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会议确定,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依法依规办理。
(九)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为我县考核合格的2024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转正手续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确定,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我县2024年毕业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聘用事项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调度,原则上定向毕业生安排到原定向农村学校任教,鉴于部分原定向农村学校存在撤并的情况,该类定向毕业生进行入职考试,根据乡镇教师缺额情况重新安排岗位,以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
会议确定,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一)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将2024年毕业江西师大公费师范生安排到县城高中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调度,原则上根据公费师范生专业优势和学校需求安置学校。
会议确定,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二)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确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出席:县政府县长何善祥,副县长任智超、彭键、孙寰、李秀红、陈泽贤、吴九生。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彪、县政协副主席曾军以及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
请假:副县长罗俊腾、钟平、刘志、高磊以及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