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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第十九届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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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第十九届第六十一次常务


      


2024531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善祥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5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决策部署,要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完善地方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业务培训,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各环节程序,着力减少复议纠错情况发生。

(三)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工作要点》。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研读《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工作要点》,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补短板、锻长板,持续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

(四)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吃准吃透文件精神,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受理,依法办理信访事项,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

会议听取了我县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政府职能方面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时序要求,加快整改进度;要细化举措,确保如期交账;要建章立制,系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六)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寻乌县政府性担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既要用活用好政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又要防范风险,要合理设定还款比例,督促企业强化还款意识。

会议确定,管理办法试行一年;由县金融服务中心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七)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科技工信局关于寻乌县2024年培育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方案(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明确文件实施的时间节点;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会议确定,方案中奖补政策若与招商引资合同相冲突的,执行招商引资合同条款由县科技工信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八)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科技工信局关于寻乌县重大工业项目规范申报市级投资引导资金工作方案(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精准表述“企业纳税”等申报条件,结合县级责权优化工作流程。

会议确定,由县科技工信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九)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与移民安置方案(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按法定程序发布实施;相关乡镇要准确解读文件,严格落实到位,同步启动依法征收程序。

会议确定,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十)

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关于寻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强调,县人社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补助标准,加大对镇、村两级指导力度,确保全县“一盘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主动积极缴费、高档次缴费。

会议确定,由县人社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施行。

(十一)

会议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出席:县政府县长何善祥,副县长任智超、罗俊腾、钟平、彭键、李秀红、陈泽贤。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剑锋、县政协副主席许伟、县人武部副部长张生龙以及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

请假:县政府副县长谢欣、陈健捷、孙寰、吴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