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整合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20日起30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寻乌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根据《中共寻乌县委办公室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整合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20日起30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寻乌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