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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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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

(二)征收主体:寻乌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寻乌县文峰乡人民政府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概况:征收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是完善寻乌县道路路网建设,带动寻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寻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 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3〕41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寻乌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寻府字〔20243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收意见主要事项: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议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S317寻乌县城至长溪公路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系 人:汪扬帆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联系单位文峰乡人民政府

 系 人:朱达

   址:寻乌县文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2842001

联系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

 系 人:汤小锋

   址:寻乌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7-2842114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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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志鹏 初审:黄伟伟 复审:李志林 终审:赖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