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制定听证意见反馈信息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事项:寻乌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更新
听证主持人:黄信楚,寻乌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听证员:汪杨帆,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彭开发,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记录员:赵志鹏,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到场人:长宁镇、文峰乡及吉潭镇人民政府分管征地拆迁领导及长期从事征拆一线工作人员(朱达、袁山、邝文周、骆应传、黄昊、徐楠、曹人梅、陈海源)、听证申请人范荣华。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2月22日下午3:00时,听证会在寻乌县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召开。实到14人。涉及此次听证内容有关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初步成果的相关资料,亦一并送达听证会人员。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议程:
(1)县自然资源局介绍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更新工作成果开展情况;
(2)参会人员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县自然资源局现场答疑;
听证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对本次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更新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说明,代表围绕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更新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发表了意见、建议。听证事项参加人一致认为,寻乌县新一轮的寻乌县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更能真实反映寻乌县征地拆迁补偿的真实情况。
二、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一)听证参加人的意见陈述
1、针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现行投工投劳成本情况,柑橘果树补偿标准拟提高至一龄50元/株,二龄80元/株,三龄115元/株,四龄以上树190元/株。
(2)、因百香果市场价格及种植成本的增长,且种植模式及成本与葡萄类似,拟相应提高百香果征收补偿标准至5300元/亩。
(3)、特殊树种迁移树径>=10公分,拟提高至125元/株,直径>5≤9公分,拟提高至65元/株,直径≤4公分,拟提高至15元/株。
2、现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重置价格仍然使用2020年11月份制定的补偿标准,至今已有将近四年时间未更新补偿标准,根据物价指数等影响,拟提高补偿标准。即框架结构房屋提高至10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提高至8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提高至70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提高至5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提高至350元/平方米。
3、对在实际操作中缺项漏项天然气、树脂瓦、光伏搬迁、酒(电视)柜,拟定补偿标准天然气拆装费2600元/户,树脂瓦隔热层90元/平方米,光伏搬迁补偿40元/平方米,酒(电视)柜800元/米。工艺类木质墙裙调减至100元/平方米,电视电话网络线路迁移费提高至100元/户。
(二)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根据上述听证会基本情况,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提出意见如下:
同意听证参加人员提出的建议。结合第三方评估的标准,制定出新的补偿标准,报县政府批准。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6日
(编辑:赵志鹏 初审:黄伟伟 复审:李志林 终审:赖平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