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学园四期扩征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为促进我县柑橘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创建工作,根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学园四期扩征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文化用地、展览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寻乌县吉潭镇黎坑村,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73028图幅。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寻乌县黎坑村茶布岗、围项、桅杆下等3个村小组,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20.39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林地、果园、其他农用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3〕41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偿标准如下:
耕地(含水田、旱地):43500元/亩;
林地:30450元/亩;
养殖坑塘:43500元/亩;
其他农用地(含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43500元/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43500元/亩;
未利用地(含裸土地、裸岩砾地、荒山荒地等):26100元/亩。
六、安置政策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具体以省、市、县相关正式政策文件为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1日(十个工作日)。
八、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下发后,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召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签字确认。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九、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汪扬帆
地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附件: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特此公告
附件: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