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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学园四期扩征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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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学园四期扩征项目预征收土地公告

为促进我县柑橘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创建工作,根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云上橙·中国(寻乌)柑橘科学园四期扩征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文化用地展览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设施用地、绿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寻乌县吉潭镇黎坑村,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73028图幅。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寻乌县坑村茶布岗、桅杆下3个村小组,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20.39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林地、果园、其他农用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3〕41号)《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偿标准如下:

耕地(含水田、旱地):43500元/亩;

林地:30450/亩;

养殖坑塘:43500元/亩;

其他农用地(含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等):43500/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43500/亩;

未利用地(含裸土地、裸岩砾地、荒山荒地等)26100/亩。  

六、安置政策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具体以省、市、县相关正式政策文件为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1日(十个工作日)。

八、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下发后,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召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签字确认。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九、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系 人:汪扬帆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附件: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特此公告

附件: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寻乌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预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