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赵春霞、陈红太2人所持的《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遗失证件:《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证件号码分别为:14071722020、14071722021,执法区域:寻乌,执法类别:卫生健康,工作单位: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机关: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寻乌县司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797-7209696。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一审(校):曹紫微
二审(校):张宏彬
三审(校):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