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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水源龙塘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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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寻乌县水源龙塘加油站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04-152024-04-19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7202010

通讯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邮编:342200
  

项目名称:

寻乌县水源龙塘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水源乡龙塘村

建设单位:

寻乌县水源龙塘加油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龙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寻乌县水源乡龙塘村,项目总投资398万元新建加油站,总用地面积1254m2,加油区规模为埋地油罐加油岛,2台四枪

潜油泵税控加油机,油罐区设储罐3台:其中40m3的92#汽油储罐、1台40m3的95#汽油储罐、1台40m3的0#柴油储罐。

项目内设罩棚占地面积200m2,站房占地面积为28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加油枪滴洒、油箱溢油、阀门滴漏以及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非甲烷总烃)

通过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

度限值及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寻乌县东江源头

区(水源乡)水质净化站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寻乌县东江源头区(水源乡)水质净化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6/1102-2019)一级标准后排放东江。 噪声: 本项目采取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声源屏蔽、隔声、减振、

合理布局等综合处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

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沉淀池废油及含油泥沙、油罐底泥、废滤芯、含油手套及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位处理;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