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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广鑫寻乌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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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拟对受理江西绿广鑫寻乌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03-202024-03-2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7202010

通讯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邮编:3422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

江西绿广鑫寻乌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M-05地块

建设单位:

江西绿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赣州伟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绿广鑫寻乌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360734-04-01-803958。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石排工业园M-05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1′16.923″,北纬24°53′50.411″。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61.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炉渣综合利用车间1F及综合楼、配套环保等辅助设施。 项目工作制度为一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源为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装卸粉尘、混料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堆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及食堂油烟。 本项目投料粉尘、装卸粉尘、混料粉尘、堆场粉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及水喷淋装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水泥仓呼吸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各粉尘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寻乌水。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来自各类泵、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金属杂质、废布袋、废滤布、未燃尽垃圾、不合格产品、含油抹布、手套和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制砖,金属杂质收集后可出售给收废站,废布袋、废滤布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未燃尽垃圾集中送回垃圾焚烧厂重新焚烧。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