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88元,比上年增收2393元,比上年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34元,比上年增收1757元,比上年增长13.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32调整优化为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