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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乡公开招聘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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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乡公开招聘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

  为加强我村退役军人服务队伍建设,推进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村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有专人做专人管,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寻组字〔2019〕44号关于印发《寻乌县公开招聘村(社区)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担任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劳动用工,临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原则,

3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4乡聘村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待遇

  全乡10个村各招聘1名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

  1聘期:自2019年9月1日一2020年8月31日(实际起聘日期按合同为准)。

  2待過: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每人每月报酬不低于2000 元,其中基本报酬由县财政解决1600元/月(符合见习大学生条件的由县就业局按见习大学生标准支付,基本薪酬不足部分由财政拨付);绩效报酬由乡自行配套解决。同时为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缴交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乡配套解决(2019年缴交标准454.72元/月人),个人缴交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2019年缴交标准227.32元/月,人).工作成绩突出的村送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可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

  三、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4符合担任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的相关政治条件.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的优先。

四、招聘方式

  村退役军人工作服务专干实行“乡聘村用",人员由本人报名、村党组织推荐、乡公开考核、乡党委研究决定,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面向本村(户籍在村居住在村)进行公开招聘,如符合条件人员形成竞争关系的应通过竞聘的方式择优确定。如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则由现行村定补干部兼任。招聘对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由乡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只发放试用期问基本报酬,其他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五、报名地址

各村村委会。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8月25日

 

丹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