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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项山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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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山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寻乌县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实施细则》(寻汛办字[2023]14号)和《寻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山乡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干旱、冰冻、大风、寒潮、高温、大雾、霜冻、低温连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应对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专业优势,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五、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项山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气象工作的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民政、农业、水利、医疗卫生等涉农涉灾业务部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气象信息服务站,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协理员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及时传达乡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乡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级组织、职能办公室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2.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编制全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传达乡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3.成员单位的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乡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乡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续报灾害处置等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害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报告要简明扼要、迅速准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
(二)响应启动
当气象灾害责任人或者值班人员接到气象台1 小时强降水风险叫应或者县防汛办、县水利局值班电话提醒时,气象灾害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备。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Ⅰ级最高。
当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三)分级响应行动
1、一般气象灾害(IV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各村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指挥部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III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人员的转移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灾害防御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机构。
(2)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对山塘水库、地势低洼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I、II级)
接到紧急警报时,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各成员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上级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在建工程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减少损失,避免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撤离、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分灾种响应行动
1.台风、大风
巡查、加固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做好危险地带和防台能力不足的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安排其到安全避风场所,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2.暴雨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尽量避免幼儿及中小学生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3.暴雪、冰冻、霜冻
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4.寒潮
及时采取防寒救助措施,特别对困难群众等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农作物、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等的防寒保暖工作。
5.高温
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提醒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做好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协同做好人工增雨等工作。
6.干旱
指导农林、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防范和应对旱灾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协同做好人工增雨等工作。
7.雷电
做好雷电防护及防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雷电防护意识;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乡、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相关设施及时做好防雷检测,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8.大雾
做好生产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视情关闭大雾影响严重的路段;及时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加强水陆交通安全监管;做好相关疾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9.低温连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连阴雨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低温连阴雨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评估。
指导农林、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低温连阴雨影响;指导各地做好排涝降渍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和灾害救助;防范应对因低温连阴雨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针对以上九种气象灾害,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防汛、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七、灾后处置工作
(一)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二)善后处理。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及时了解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人员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
(四)抗灾救灾后,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准备。
八、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四)交通治安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快速放行,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加强与派出所及交管部门的联系,做好治安工作。
(五)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疾病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六)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
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