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公路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升我乡公路的品味和形象,根据市人民政府《赣州市“路长制”实施方案》(赣市府办〔2017〕207号)和寻乌县人民政府《寻乌县“路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推行“路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三年行动计划”及“四好农村路”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我乡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为振兴发展、同步小康打造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让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安全、舒适。
二、实施范围
项山乡辖区内县道、乡村公路。
三、工作目标
以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为要求,通过实施“路长制”,对我乡区域内公路管养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我乡区域内公路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的目标,为我乡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通畅、有序、安全的公路通行环境。
四、组机机构
为建立区域与公路线路相结合,乡、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构架,安排如下:
(一)乡道、村道“路长”由乡长担任“路长”,“副路长”由乡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单位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村(居)主任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设立路长制办公室,与乡交通管理站合署办公。
(三)乡人民政府为乡村道护路员使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乡村道护路员员聘用和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一)“路长”的工作职责
1.总路长。负责全乡普通公路“路长制”推行的落实,对全乡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2.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具体抓好“路长制”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调度、协调好全县三级“路长”工作开展,整体推进全乡所有线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3.县级路长、副路长。负责组织乡、村两级以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对所负责的线路路段路域环境进行整治。
4.乡(镇)级路长、副路长。组织乡、村两级联合各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辖区对应线路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和日常公路环境的管理与维护。
5.村级路长、副路长。落实乡(镇)级路长布置的任务,负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对应村级公路的环境整治。
(二)单位或部门工作职责
1.乡政府:一是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杜绝出现“赤膊墙”和违章搭建的临时铁皮棚,积极实施坡顶改造,引导农户按客家特色风貌建房,推动交通沿线形成风格相对统一,体现客家特色的建筑风景线;二是负责做好公路两侧建筑用地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杜绝农村超高超大建筑,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永久性建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乡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三是做好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规划与建设,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1)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2)乡道、乡道不少于20米;四是配合当地治超办组织开展治超,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监控,组织各部门开展源头治超,将治超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网络化管理;五是依法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
六、“路长制”基本要求
1、日常保洁到位:国省道、城市道路、乡道、乡村道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印染污泥等),沿线公交候车亭、站牌完整美观,无破损。
2、秩序规范有序:确保各条道路行车通畅,无乱停乱放现象,无抛、洒、滴、漏现象,沿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3、道路路面完好:确保各条道路排水沟槽通畅,路面无积泥、积水、路面无破损。
4、绿化管护到位。各道路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树木修剪补种及时,绿化隔离带及树圈干净,花坛侧石干净,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与圈占现象。
七、“路长制”管理流程
1.巡查:乡级路长应安排村级路长对本村道路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填于附件7《项山乡“路长制”巡查记录表》;乡级副路长应对乡所属道路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查。
2.反馈:巡查人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附件7)及时反馈给相应路长。
3.协调:乡级路长对巡查反馈上来的问题根据单位或部门工作职责(第五点第二条)进行分类,对属本单位范围内的问题应立即安排人员处置,对非本单位处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路长和相关部门报告,上级路长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处置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置(协调结果填于附件8《项山乡“路长制”协调及落实情况表》)。
4.处置: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处置结果填于附件8《项山乡“路长制”协调及落实情况表》)。
5.督查:乡级路长或乡级副路长及时安排处置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6.归档:各乡村路长负责对本乡村所有国省道、乡、乡、村道调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进行归档(即对《项山乡“路长制”巡查记录表》、《项山乡“路长制”协调及落实情况表》及相关照片进行整理即可)并列出台账。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实施“路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综合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道路综合治理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介绍推广经验,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村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要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
九、考核
(一)考核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标准,分类考核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客观全面反映被考核对象工作情况。
(二)考核单位
乡交通运输站、乡督查室。
(三)考核对象
1、重点考核7个村
2、3条乡道和5条村道。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1、考核分值:总分值100分。
2、考核内容:见《项山乡路长制考核评分细则》。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实行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考核(6月、11月),考核平均分为年终考核分值,并将此情况作为重点考核依据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单位不重视,落实“路长制”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