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种植补助。新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的奖补资金(含苗木补助)。
贫困户一年内累计享受的农业产业奖补金额(含百香果产业扶贫补助款)限定在6000元以内。贫困户规模种植的,可参照一般农户的扶持政策执行(即:不享受种植补助,不受农业产业奖补6000元封顶限制)。
(二)对其他个人(含企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
1.基础设施。连片新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已搭好网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亩,递增2万元;
2.信贷支持。“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等信贷产品对百香果产业倾斜,优先保障百香果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及时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的生产投入问题。
3.品牌补助。对新获得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优质农产品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
4.冷库补助。经审批同意,建设标准冷库或气调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400元/立方米补助,每个库5万元封顶。
5.苗木补助。由种苗繁育基地统一供给,实行“先买后补”政策,嫁接苗一次性给予2元/株的补助,扦插苗一次性给予1元/株。
6.精深加工。社会资金投资百香果精深加工业的,所需用地按工业园区标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其他扶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三)三标乡生态红线区一般农户的扶持政策。
除享受其他个人扶持政策外,增加种植补助,即新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奖补。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百香果产业发展,出台扶持政策推动产业“上规模、提质量、增效益”,有种植意愿的群众要把握时机,及时做好土地翻耕、施足基肥、起垄做畦、储备苗木、棚架搭建等工作,为丰产增效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