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审计局关于对寻乌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寻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寻乌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寻乌县乡村振兴局机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寻乌县乡村振兴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寻乌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寻乌县乡村振兴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综合股,下设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寻乌县乡村振兴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二)其他资本性支出超预算支出。
(三)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未执行。
(四)绩效评价与实际不相符。
(五)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预算。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
(三)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