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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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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寻乌县审计局局长 范中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9月23日,寻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寻乌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后,各有关部门、单位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严肃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部门加强整改跟踪。县审计局针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印发了详细问题清单,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组织各股室对照问题清单,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
    (二)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有关单位积极部署整改工作,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截至2022年12月中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项问题都已完成整改。通过整改,盘活财政资金6728.81万元,上缴国库36115.33万元,促进财政资金拨付44.56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分析查找审计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逐条整改,加强和规范县级政府性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的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困难群众求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审计厅制定的《江西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指南》,寻乌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的整改工作由寻乌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了寻乌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改的统筹调度,制定了《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细则(暂行)的通知》和养老院管理制度,清退3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并退回多领补助,收取应收未收福康园租金24.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审计调研
    根据《关于对我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蓝贤林书记召开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座谈会中的要求,县审计局11月17日组织召开县城投、工投集团公司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并要求对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2022年县城投集团公司归还县财政资金7.86亿元,外借资金的清收回本息合计1948.99万元,对资产经营管理需要县城投、工投集团公司持续长期整改,严格按照蓝贤林书记强调的“规范乱象、堵住漏洞、降低风险、提高质效”的要求有序推进国企改革。
    (四)其他关注类问题
    各部门、单位未依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2022年12月,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公安局党委成立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新增内审机构单位的审计业务工作指导,并督促全县设内审机构的部门、单位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及时揭示本部门发展中的风险隐患,提升本部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
    三、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
    从整改情况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能够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采取措施,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少部分查出的问题由于需一定时间和客观条件所限,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下一步,审计局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聚焦补短板,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做好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严格依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公开促整改,进一步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