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25年,普通公路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普通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工作保持全国先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有力支撑交通强省建设。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不断完善。提升普通公路道路等级,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例力争达到95%,基本消灭普通国道四级及以下瓶颈路段。县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70%,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60%。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耐久性水平不断提升,新发现四、五类桥梁(隧道)处治率100%,大力推动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普通公路防灾减灾水平。
普通国道、省道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优良路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农村公路MQI优良中路率达到85%以上。
普通国省干线重要节点视频设施全覆盖;公路阻断信息及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的出行信息及时发布;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实现电子抓拍和联合执法全覆盖。
《意见》提出五大工作任务:
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对列入本级或上级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范围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对列入本级或上级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范围的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大力支持1841个省定重点帮扶村公路项目建设,对列入本级或上级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范围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建设普通国省道1700公里,保障普通国省干线网络通畅。实施县道升级改造2500公里,新建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5000公里,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水平。
继续完善响应迅速、联动畅通、保障有力的全省“7+N”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600座,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300公里,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到202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力争达到60个以上、“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达到4个以上,逐步实现“四好农村路”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
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切实保护普通公路路况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