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掌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纵深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寻乌县司法局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此次督察工作采取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网络检索、材料查证、随机访谈、实地核验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重要意义,把此次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抓手。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将认真分析研判,汇总整理,适时提出反馈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于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视情况开展“回头看”。